海南印发《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近日,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近日,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考核申请、考核内容、考核流程、监督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其中明确,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在考核申请方面,《细则》提出,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其医术专长范围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重新跟师学习满五年或者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方可根据跟师学习或实践所掌握的专长情况更改申报的专长范围。其中,师承人员的医术专长范围不得超出指导老师的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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